歐盟B2B申報細節(jié)及2025年新稅法實行后的變化
歐盟B2B申報細節(jié)全解析
前幾天為大家科普了歐盟B2B申報,今天接著來講其中的細節(jié)。歐盟本土的B2B存在兩種交易模式,即歐盟跨國之間的交易以及本土單一國家交易,這兩種模式的申報方式有所不同。
部分歐盟本土國家沒有反向征稅制度,像英國和瑞典,B2B之間的銷售仍需收取VAT,之后商家在做VAT申報時進行抵扣。而歐盟跨國之間的B2B交易按零稅率,一般在發(fā)貨國做EC Sales list的B2B銷售申報。還有一些國家,如西班牙和匈牙利,不但要申報B2B的銷售數(shù)據(jù),還需申報采購數(shù)據(jù)。
2025年7月1日新歐盟稅法實行后,電商平臺被視作賣家并實行代扣代繳,不過平臺僅代扣代繳了B2C的銷售,賣家自身仍要負責(zé)B2C的VAT申報以及B2B的銷售申報。歐盟國家之間B2B的銷售申報稱作EC Sales List。按照歐盟稅法規(guī)定,B2B交易在商家和買家都擁有有效VAT號碼時,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wù)采取反向征稅制度,無需繳納增值稅,但按要求必須做B2B的銷售清單申報。
大多數(shù)歐盟國家需向稅局申報B2B的銷售數(shù)據(jù),像西班牙、波蘭和匈牙利等部分國家,還需申報B2B的采購數(shù)據(jù)。B2B申報工作較為繁瑣,目前無法完全由系統(tǒng)替代人工操作,因為要核對買方有效VAT稅號和所在國家編號等,所以它屬于正常VAT申報以外的額外服務(wù)。
進行B2B申報時需要以下4個信息:客戶姓名、客戶有效歐盟VAT增值稅號、客戶所在的國家代碼、銷售報告的交易金額。B2B的銷售清單申報可以每年、每季度或者每月遞交,具體依每個國家的規(guī)定而定。例如在捷克,B2B的銷售都要做EC sales list申報,截止日期是每月25號,而法國B2B的申報截止日期是每月10號。
有些賣家會問,如果不做EC sales list申報會怎樣?一般來說稅局會通知提醒申報,或者直接罰款,但像西班牙等一些國家要特別注意,這可能直接影響VAT稅號,若在一定時間內(nèi)未做B2B申報,稅局很可能注銷VAT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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