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VAT改革七大誤區(qū)解讀:避免陷入常見陷阱(2025版)
自2021年7月1日起,新的電商銷售增值稅(VAT)在歐盟范圍內正式生效。為了適應這一變化,OSS(一站式服務)方案應運而生。雖然關于這一新規(guī)則的討論和指導文件已經很多,但許多賣家仍然對這一復雜的立法存在疑問。本文將針對OSS的十大常見誤區(qū)進行詳細解析。
誤區(qū)一:新規(guī)將影響所有電商賣家
事實上,新規(guī)主要針對的是向歐盟消費者銷售貨物和服務的賣家,以及參與(間接參與)貨物運輸的賣家。
誤區(qū)二:OSS方案是強制性的
VAT計劃包括了三種OSS方案:聯盟計劃、非聯盟計劃和進口(IOSS)計劃。這三種方案都是可選的,賣家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使用。
誤區(qū)三:聯盟計劃只針對歐盟賣家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聯盟計劃確實主要為歐盟賣家設計,但非歐盟企業(yè)在歐盟內部進行貨物的遠程銷售也可以在聯盟計劃中注冊。
誤區(qū)四:OSS僅適用于高銷售額的賣家
實際上,OSS方案并非只適用于銷售額超過一定閾值的賣家。符合特定條件的賣家,即使銷售額不高,也可以選擇使用OSS方案。
誤區(qū)五:非歐盟企業(yè)不需要稅務代表
向歐盟消費者銷售數字服務的非歐盟企業(yè),雖然可以直接向其選擇的歐盟成員國的稅務機關登記參加非歐盟計劃,但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指定一名稅務代表。
誤區(qū)六:OSS覆蓋所有向歐盟消費者銷售的商品
這是錯誤的。OSS聯盟計劃只適用于從一個歐盟國家運往另一個國家的貨物銷售,其他情況需在本地進行申報。
誤區(qū)七:OSS不包括英國市場的銷售
雖然英國已脫離歐盟,但某些情況下,如北愛爾蘭與歐盟之間的貨物銷售,仍可適用OSS方案。
誤區(qū)八:IOSS僅適用于低價值貨物
IOSS適用于內在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的托運進口貨物銷售,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貨物的“托運價值”而非“貨物價值”。
誤區(qū)九:歐盟增值稅號通用于所有特殊計劃
每個方案都需要使用特定的識別號碼。聯盟計劃、非聯盟計劃和IOSS方案都各有不同的號碼要求。
誤區(qū)十:稅務發(fā)票在電商銷售中是強制性的
雖然電商交易中通常會開具發(fā)票,但在特殊計劃所涵蓋的銷售中,賣家并沒有法律義務開具發(fā)票。但如果賣家選擇開具發(fā)票,需遵循注冊所在國的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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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根據歐洲電商相關資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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