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增值稅、數字稅接踵而至!新加坡電商稅箭在弦上
近期,國外媒體發(fā)出報道,馬來西亞總理揭示了新的稅制改革意向。隨著電子商務的迅速崛起,其增長速度已經超越了傳統(tǒng)實體零售店等商業(yè)模式的企業(yè)營收。鑒于此,馬來西亞正考慮對日漸壯大的電子商務行業(yè)征稅。
在6月22日的第34屆東盟首腦會議晚宴之后,馬來西亞總理發(fā)表講話,詳細闡述了當前稅收形勢的嚴峻性。他指出,由于在線業(yè)務的蓬勃發(fā)展,其他業(yè)務受到了沖擊,導致許多實體店鋪關閉。直銷模式雖然帶來了便利,但稅收的減少也使得馬來西亞未能從這些業(yè)務中獲得任何收益。
東盟的領導者們建議,對于電商稅的征收,至少應該占據其利潤的一半以上。征收電商稅也有助于對在線業(yè)務的利潤進行評估?;厮葜?017年,當時的馬來西亞前任總理曾提出對外國供應商的數字服務征收商品和服務稅(GST)的計劃。新任總理上任后,這一政策被暫時擱置。
馬來西亞正不斷修訂其稅法,尤其是關于GST的部分。這主要是為了更好地對在馬來西亞提供數字服務的外國公司進行征稅。最新的消息透露,財政部副部長表示,從2020年1月1日開始,馬來西亞計劃對外國數字服務供應商征收6%的數字服務稅。值得一提的是,這一稅率在與其他國家相比后被認為是最低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數字服務的供應商位于其他國家,馬來西亞依然有權利執(zhí)行相關法律。這是因為經合組織國家間存在著對(GTG)的合作機制。這種合作使得能夠對拒絕繳納服務稅的外國公司采取法律行動。
除了馬來西亞,鄰國新加坡也正在對數字服務征稅進行規(guī)劃。其財政部長在2018年的預算演講中明確表示了這一意向。預計從明年1月開始,新加坡將對跨境B2C和B2B數字服務征收GST。這一新稅預計每年能為帶來約9000萬新元的稅收。
對于消費者而言,如果非GST注冊用戶的全球營業(yè)額和數字服務價值分別超過一定額度,那么外國數字服務供應商以及電子平臺運營商如應用商店等將需要支付GST。從海外供應商處購買的咨詢和營銷等服務目前仍不受商品及服務稅的限制。當地消費者在從海外下載應用時也不需支付GST。這樣的改變旨在確保外國服務和本地服務能夠得到同樣的待遇。
上述信息來源可靠,為先鋒出海所提供。但需明確的是,以上內容僅為作者的個人觀點表達,并不代表風口星網的立場。本文已獲得原作者的授權進行轉載,如有需要進一步轉載或使用,請務必征得原作者的同意。
版權聲明
風口星內容全部來自網絡,版權爭議與本站無關,如果您認為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并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歉意!本站所發(fā)布的一切學習教程、軟件等資料僅限用于學習體驗和研究目的;不得將上述內容用于商業(yè)或者非法用途,否則,一切后果請用戶自負。請自覺下載后24小時內刪除,如果您喜歡該資料,請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