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起北達科他州遠程賣家銷售稅新規(guī)及小型賣家照顧政策
北達科他州遠程賣家銷售稅新規(guī)
上個月(6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布了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訴Wayfair網(wǎng)上銷售稅一案的裁決。美國各州現(xiàn)在可以要求遠程賣家向消費者征收銷售稅。據(jù)外媒報導(dǎo),從10月1日起,北達科他州的遠程賣家(在州內(nèi)無實體店的賣家,包括電商賣家)需要開始在該州登記和征收銷售和使用稅(sales and use tax)。
“2017年北達科他州立法機構(gòu)通過了一項法律,這項法律擴大了北達科他州的銷售稅征收要求,將遠程賣家也納入其中。” Rauschenberger表示,“遠程賣家將被要求從2025年10月1日起,開始征收北達科他州的銷售稅,讓他們有時間在該日期前注冊和更新他們的系統(tǒng)和軟件。在2025年10月1日前的任何時間內(nèi),他們可以自愿開始征收銷售稅?!蔽艺J為,這一舉措對于規(guī)范電商稅收有著重要意義,能讓市場更加公平有序。
不過為了減輕小型企業(yè)的負擔(dān),北達科他州針對小型賣家也有照顧。遠程賣家只有在商品銷往北達科他州產(chǎn)生的銷售額達到或超過10萬美元時,或者一年之內(nèi)的商品交易超過200筆,才需要征收北達科他州的銷售稅。
“我們的使命是公平對待所有的納稅人,不管他們來自哪里。”Rauschenberger表示,“我們理解最高法院裁決可能對企業(yè)造成的影響,我們正在確保納稅人能夠順利過渡,因為他們肩負著新的征稅責(zé)任。”近期類似的電商稅收政策調(diào)整在很多地方都有出現(xiàn),比如一些其他州也在跟進類似的針對遠程賣家的稅收規(guī)定。
(編譯/風(fēng)口星網(wǎng) 劉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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